国道G534线尤溪象山至坂面段公路工程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国道G534线尤溪象山至坂面段公路工程(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314001),现将补遗书(第1号)内容公布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的提问:
问题1:招标文件P10页第二章投标须知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只写了定标因素包括方案因素、答辩因素、性能因素、服务因素、质量安全文明等;缺少考量标准及考核权重,为了避免后续中标后投诉事宜,请提供具体定标方案及分值。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的定标办法为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法。
二、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与补充: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经营权购买协议见本补遗书(第1号)附件。
三、本补遗书(第1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第1号)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第1号)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