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077001
答疑纪要(一)
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3504260401100077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要套图框?图框是否统一提供?
答: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套图框,图框格式为上、下及右页边距分别为1cm,左页边距为2.5cm,图框格式详见附件一。
2、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对行间距有要求?
答: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行距要求为:固定值22磅。
3、招标文件附录1注释3要求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为准,若不符则须提供社保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因自2019年1月份起,福建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税务局提供,是否该项要求改为“若不符则须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答: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以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为准,以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单位为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为准,若不符则须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开具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4、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1 要求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中(1)营业执照已经取消年检制度,是否应不必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第五章“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第三节“(三)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已经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因此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是否可以不用再重复提供该项材料?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条修改为:“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2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有)。由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财务状况为不适应,因此该条款要求是否可不予考虑?
答: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及相关材料。
6、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5要求:“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由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为“不使用”,因此该条款要求是否可不予考虑?
答: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项目无需投标人提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及相关材料。
7、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3要求中涉及的业绩所附证明材料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不一致,是否应以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答:本项目所涉及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要求为准。
8、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的注1要求投标人承诺响应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注3要求投标人提供职称证书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是否矛盾?
答:本项目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时仅需投标人提交“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位承诺书”予以响应,无需递交其他材料。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和省住建厅相关精神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一”和“技术标评审二”均为暗标评审。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
3.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费最高限价为169346172.00元。
招 标 人:尤溪县顺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4日
附件一:图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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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35线尤溪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 |
(图 名) |
说明:上、下及右页边距分别为 1cm,左页边距为 2.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