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公安局2021年居安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6]GXG[GK]2021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尤溪县公安局2021年居安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表”修改为: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参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结构化网络摄像机 | 1.设备分辨率不小于2560×1440,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支持白光补光; 2.设备焦距不低于8-32mm; 3.最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02 lx,黑白不大于0.0001 lx; 4.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采用H.265编码,和非智能编码相比,码率可节约80%; ▲5.内置处理器。可同时支持人脸、人体、机动车以及车牌抓拍,支持捕获、识别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 支持IP67防尘防水; 7. 同时支持DC12V和POE供电; 8. 支持GB28181-2016标准; 9. 具有低时延功能,在分辨率2560×1440 @ 30fps,延时不大于90ms; ▲10.具有通信安全性,设备通信报文中不存在明文格式的用户身份鉴别信息,不存在已公布的漏洞;(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1. 具有安全加密功能,支持加密算法;(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2.支持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中的GA/T1400协议;结构化数据支持与市局视图库进行对接。 | 台 | 290 | |
2 | 摄像机支架 | 铝合金壁装支架 | 台 | 290 | |
3 | 电源适配器 | 12V/2A圆头、两端带线式,国标 | 台 | 290 | |
4 | 补光灯 | 1.光源类型:大功率LED | 台 | 290 | |
5 | 补光灯支架 | 双层万向节 | 个 | 290 | |
6 | 圆锥监控杆(含监控立杆、地笼铁件、浇筑混C25凝土) | 1.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倒L形定制杆, | 根 | 103 | |
7 | 基础 | 规格:80×80×80CM。含地笼、混泥土水泥标号C25 | 个 | 103 | |
8 | 抱杆、墙装杆件 | 定制 | 根 | 187 | |
9 | 监控设备箱 | 300×400×180mm;不锈钢+防雷+空开+排插+C11:C19 | 台 | 290 | |
10 | 云存储节点 | 1. 单设备应配置≥两颗64位多核处理器,≥16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256GB,需配置冗余金牌电源; 2. 单设备应标配≥4个千兆网口,可增扩≥2个万兆口或≥4个光纤接口; 3. 可接入硬盘≥36块SATA/SAS硬盘,硬盘容量不少于438TB,且满足冗余20%情况下,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图片存储不少于30天;硬盘不低于7200转,≥6Gb/s; ▲4.支持聚合下载,即并发从多台存储节点中下载某一个时间段录像、图片、智能结构化数据、文件;(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支持按照设备可用容量实现负载均衡,各存储节点上存储的数据量在稳定状态下保持均衡;支持前端设备自动分配到存储节点;(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 支持前端设备和存储设备之间直接存储;(需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支持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中的GA/T1400协议;结构化数据支撑和市局视图库进行对接; ★8.配套云存储系统软件,支持不少于600路视频通道接入; ★9.支持GB28181-2016标准,与现有视频共享平台对接,并保证将接入视频推送省 级、市 级视频共享平台。 | 套 | 1 | |
11 | 数据对接 | ★支持将结构化网络摄像机抓拍的人脸、人体及车辆数据,根据GA/T1400协议推送至市局视图库系统; | 项 | 1 | |
12 | 网络线 | 1.室外6类网线,Cat6屏蔽双绞线,23AWG,工作温度为-20~60℃ | 米 | 2900 | |
13 | 摄像机电源线 | RVV 3×1.0 | 米 | 2900 | |
14 | 主干电源引入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含电源线架空敷设PVC管或镀锌钢绞线、路面开挖及修复等 | 米 | 13500 | |
15 | 其他辅材 | 水晶头、抱箍、支架、拉攀、扎带、胶布及软管等 | 项 | 1 | |
16 | ◆通信链路 | 3年通信链路费用,满足视频传输带宽需求。 | 条 | 290 | |
17 | 系统集成及培训费 | 项 | 1 | ||
备注: 1、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表格式对表中所有序号设备进行分项报价且分项报价中必须列出全部货物的明细表,包括产品名 称、品 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投标总价、备注等;列出包中每个货物未列入的满足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其他配备要求的明细表,并逐页加盖公章,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均按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无效投标处理。 2、具体分项报价格式可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自行拓展。 3、投标人填写分项报价表时,如有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情形,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6.3澄清有关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 4、带有“◆”项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的品 牌相同的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并按以下规定确定资格条件: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商务得分高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2、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的内容均按以上方式同时修改,不再另作补充。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本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内容的,由此造成的投标人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采购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6、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公安局
地 址: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
联系方式:0598-633430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7幢5层
联系方式:0598-8287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怀景
电 话:0598-6334306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