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资
料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8950991980
拍卖会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9时
拍卖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拍卖事项告知如下:
一、 拍卖标的(详见清单):
二、 拍卖委托人:福建省尤溪县宏森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
三、 拍卖时间:2020年 1月7日上午9时
四、拍卖会举办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9年12月20日《尤溪县广播电视台》
六、竞买资格:
1、企业持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社团组织单位应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或代码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竞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但法律、法规、规章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竞买人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如回乡证、护照等)、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供竞买人(委托人)相关有效证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委托人到拍卖人处亲自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人应自行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拍卖标的购房资格的要求,本公司不做资格审查。
七、竞买手续:
1、本次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清单。竞买人必须于2020年1月6日上午11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2、竞买人必须于2020年1月7日上午9时前到达拍卖会现场,经拍卖人确认竞买资格后,领取竞买牌号。竞买人未能按时到达拍卖会现场参与竞买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3、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开始前,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撤回标的。如委托人撤回标的,竞买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4、在拍卖开始前,拍卖人和委托人若发现标的物有其它需特别说明的,有权利和义务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必须签字认可方能参与竞买。
5、竞买人网上下载的拍卖材料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不符的,以拍卖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八、拍卖方式:
1、拍卖会实行“价高者得”原则。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即拍卖师报出起叫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以举牌形式或口头形式(须同时举牌)应价或加价竞买,否则报价无效,拍卖师可随时调整加价幅度。最后对竞买人的最高报价连报三次,若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敲槌表示成交,拍卖一经成交,不得反悔。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字确认,并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买受人栏中签名。如竞买人属代理性质,除签署代理人姓名外,须同时加签买受人姓名,否则拍卖人将视该代理人为最终买受人。
3、拍卖师落槌后即表示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保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标的状况及瑕疵情况说明:
1、标的物的状况:
1) 、拍卖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成套住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现状均为毛坯电梯房,其中2、5幢为三梯六户,6幢为四梯八户、7幢为二梯四户。
2)、拍卖标的具体现状(如面积、层高、布局、朝向、门窗、水电燃气、地面顶棚装修装饰等)、及房屋质量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在看样期间应当自行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核实,以现状为准。若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自愿接受且无异议。
2、成交价款及税费情况:
1) 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尤溪县的房产政策,包括限购、限售、限贷政策。竞买人一旦报名登记且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预估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登记变更或银行授信贷款的情形),并完全自愿对参加竞价的民事行为承担完全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拍卖委托人以现状依《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交付。买受人自行办理竞得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权证过程所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以及需缴纳的其他税费和代办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房屋的水、电等开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买受人应服从毓秀花园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缴交相关物业费用(见附件)。
2)本拍卖公司及工作人员有任何方式对拍卖标的介绍、描述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保证或承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含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和拍卖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约定如下: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情形: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2)选择商业金融机构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的买受人情形: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付款(竞买保证金亦可抵首付款,但竞买保证金的保证法律责任不变),首付比例按金融贷款机构规定。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首付款银行汇转凭证与拍卖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完按揭贷款手续,款项必须转至拍卖委托人指定的账户。若买受人所获得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尚差的余款,则应从逾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为避免因无法获得贷款而违约,买受人应提前到金融贷款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4)、拍卖委托人收到买受人全部价款后开具不动产发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缴清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和买受人相关资料后即可向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本次拍卖标的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或相关部门未有相关规定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未能按本规则约定未及时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的、未及时支付不动产权的首付款,未及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均为违约情形认定。拍卖人及拍卖委托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权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和和已付款全部均不予退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向拍卖委托人补足差额。拍卖人及拍卖委托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保留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相关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差旅费、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均由违约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的交付以买受人已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为前提,交付时间为收到上述全部应付款项后,拍卖委托人开具《交房通知单》。买受人持《房屋买卖合同》、《交房通知单》到毓秀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应按物业规定缴交相关费用,服从物业管理,物业费用从《交房通知单》发出之日起计取)。在收到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其他全部应付款项前,拍卖委托人有权拒绝买受人的交房要求。
8)、拍卖委托人在拍卖标的交付前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用。拍卖标的交付后有关该标的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及房屋损毁、不可抗力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上述未尽事宜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为准,拍卖时出现争议以我国《拍卖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惯例处理。
3、瑕疵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进行拍卖,拍卖委托人与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作任何保证。房屋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最终确权的面积为准,若与产权面积或实际面积(含约定面积)有差异,成交价不作调整。
2)、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于拍卖展示期间查看拍卖标的,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拍卖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佣金支付: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300元/套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须现场支付给拍卖人。
十一、保证金退还、标的的交付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
1、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由收取保证金的单位按原付款方式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人义务终止。拍卖人不保证产权登记及过户,不负责其他各种单证的提供及拍卖标的的移交。买受人不得因此对本次拍卖会有异议。
十二、违约责任
1、竞买人的竞买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人若出借号牌提供他人使用,一律视作登记人本人的竞买行为,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号牌原持有人负责。
2、买受人不按要求签署《拍卖笔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按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买人应依法参与竞买,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恶意竞买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买受人有违反《拍卖法》及“拍卖规则”条款规定行为的,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同时拍卖委托人与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或增加买受人的姓名。
十四、竞买过程中拍卖师不解答任何问题。对扰乱影响交易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场。
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尤溪支行;
账 号:1006 6605 8890 0100 01
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附:
1、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2、 物业四项金复印件。
3、 拍卖标的清单
竞 买 申 请 书
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一、本竞买人(竞买号牌 号)存入保证金 万元。已对本《拍卖规则》一切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竞买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拍卖规则》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竞买人在此签字,系确认本竞买人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会的文件(包括附件)和相关信息,已行使了知情权,本竞买人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愿申请参加2020年1月7日上午9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拍卖会并参与竞买;愿意遵守拍卖人制订的《拍卖规则》,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如能竞买成功,我们不对拍卖标的现状有异议。
二、如能竞买成功,我保证即时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由于买受人逾期不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或不提取拍卖标的,给委托人或拍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对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或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应向拍卖人及委托人支付的佣金。再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该补足差额】的规定,委托人有权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
竞 买人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申请书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