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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关于在各县(市)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明政务[2014]32号)
【信息时间: 2017-08-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各县(市)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明政务[2014]32号)


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

电子化招投标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市市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已正式运行并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710日起在各县(市)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电子化招投标是指依托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招标文件标准化、评标远程化、信用信息化和监管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由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市共享投标人信息数据库、CA身份安全认证系统和标准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电子化招投标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降低招投标成本,方便各方当事人,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增加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我市将于今年710日(以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为准)起在具备条件的将乐、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运行电子化招投标。其余县(市)确保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电子化招投标的硬件设施改造,争取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运行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

三、工作要求

(一)试运行期间,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的投标文件,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纸质和电子的投标文件,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二)招标人必须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企业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统称“企业系统”)中使用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SMZ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生成SMZ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办理企业电子信息库入库手续,未入库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http://smggzy.sm.gov.cn//smhy)“帮助中心”栏中的“电子信息库申报操作手册”)。

(三)为确保电子招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电子招投标文件必须经过数字签名方能生效。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须携相关材料复印件到福建瑞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具体办理流程及申请表格下载详见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CA锁办理成功后,再带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是复印件的,要加盖公章)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激活。

(四)电子化招投标硬件设施改造由各县(市)分别负责实施。因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硬件设施条件不一样,各县(市)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抓紧做好资金落实和设备采购工作,确保满足电子招投标日常运行的需要。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县(市)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部署电子化招投标相关工作。为切实保证推进成果,10月起有关部门将对各县(市)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展开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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