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通知
(闽水建设[2008]53号)
各设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1年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3年国家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式》(试行)和《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投标综合评价方法》(实行)。
在政府投资的水利建设项口施工招标中,对专业特性比较强、技术比较复杂、施工组织要求高的工程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价法,其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现对两种施工招标投标方法予以发布,目前先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试行,各设区市水利局可参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试行)
2、《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综合评价方法》(试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1年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3年国家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福建省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 对招标公告的要求
招标公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明确评标办法采用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进行招标。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在标公告中详细公布资格审查的条件和标准。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原件;开标后,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似证明手续,仅预交有关费用。招标人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不记名登记,给购买人开局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二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除按法定要求编写外,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公布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的开标时间、地点。规定投标文件内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类分别密封包装。
1、资格标应包含“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
2、技术标应包含工期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3、商务标应包含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单价分析表、施工管理机构设置等。
(二)公布工程量清单、工程建安费概算价和招标最高控制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以下类同)。
(三)公布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计算方法。
(四)公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金提交、返还方法。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标明约定废标条款。除法定废标情形之外的约定废标情形不得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应当限于以下情形:
l、资格标、技术标中体现投标报价的;
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控制价的;
3、未按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增减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数量的;
4、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
(六)法规与政策变动所引起的价格变化应予以调整。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明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文件中应当约定明确工程量变更、市场变化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外的调价方法。
第四条 招标最高控制价
(一)招标最高控制价编审方法
招标最高控制价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水利水电定额和有关规定,根据具体工程的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工期长短、主要施工方案、建设地点等实际情况及市场物价行情等进行编制,并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二)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类专家。招标人的代表应当熟悉招标项口的经济技术要求,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评标委员会应明确成员归属技术组或商务组的类别,成员只能担任一种评标类别,不能跨专业类别评标。
第六条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最高控制的公布:招标最高控制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设定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A,最迟在截标前5天公布。
(二)最低控制价的产生方法:设定招标项目的招标最低控制价为B,按招标最高控制价A值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A×(1-K)。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5%~12%。具体招标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预算造价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本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选择确定,但K的取值区间的幅度应不小于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三)最低控制价的确定:开标后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前)不低于B值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的,按上述方法在上一次抽取的K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K值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投标人少于7家(含7家)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K值的取值区间下限计算招标最低控制价,不再抽取K值。
(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l、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投标文件评审前)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且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足7家的,应当全部进行评审;超过7家的,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选取7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依次递补至7家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为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文件后继评审,或者直至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
2、评价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先资格标、后技术标、再商务标的三阶段方式依次进行,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资格标与技术标的评审只评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
第七条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资格审查中请书合法签署和盖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且必须经过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5、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8、投标人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帅和安全员各若干人。上述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9、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0、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11、工程分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规定;
12、已按有关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1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14、完整提供招标文中关于“资格标”所规定的资格审查中请材料并规定盖章和签署;
15、资格标中无体现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下‘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第八条 技术标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仅对经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当评委分为商务和技术时则由技术组评委负责技术评审。
1、技术标采用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暗标式评审办法,由评委会工作人员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标的正本、副本进行统一编号后,交给评委员会进行评审。技术标的正本、副本进行统一编号后,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技术标的评审办法为合格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为废标。
2、技术组评委的评审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做出明确结论时,则由全体评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不合格的原因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内容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4、技术标内容应包括施工平面布置;主要施工程序、方法;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包含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护环境的措施);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二)技术标评审要求
l、技术标使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封面。
2、技术标除在规定处盖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否则,按废标处理。
3、评委结合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如主要技术标内容有漏项或评审不合格,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第九条 商务标的响应性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技术标合格性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响应性评审和算术性修正,当评委分为商务和技术时则由商务组评委负责评审和修正。
(二)商务组评委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三)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四)商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作出明确结论时,则由全体评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不合格的原因在评标报告中说明。
第十条 推荐中标侯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响应性评审后按照投标总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并列时,由评委会表决确定。评委会根据以上评审后确定的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最多3名)。
第十一条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评委会要求的时间、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络媒介公示。在公示期间,落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了解落标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应根据评标报告给予说明。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福建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综合评价方法(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2001年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3年国家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口施工招标方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福建省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综合评价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明确实行综合评价法进行招标。
(二)在招标公告中详细公布资格审查的条件和标准。综合评价法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规定。
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招标文件视为弃权。
第二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除按法定要求编写外,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公布开标时间、地点。规定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各两袋分别密封包装。
1、技术标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程序、方法: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进度日标的措施、保护环境的措施);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2、商务标应包含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单价分析表、施工管理机构设置等。
(二)公布工程量清单、工程建安费概算价和招标最高控制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以下类同)。
(三)公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金提交、返还方法。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四)标明约定的废标条款。除法定废标情形之外的约定废标情形不得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应当限于以下情形。
1、技术标中体现投标报价的;
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控制价的:
3、未按工程清单逐项报价、增减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数量。
(五)法规与政策更改引起价格变动应予以调整。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明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文件中应当约定明确工程量变更、市场变化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外的调价方法。
第四条 招标最高控制价
(一)招标最高控制价编审方法
招标最高控制价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水利水电定额和有关规定,根据具体工程的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度、施工工期长短、主要施工方案、建设地点等实际情况及市场价行情等进行编制,并按财政部门要求审核。
(二)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类专家。招标人的代表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经济技术要求,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评标委员会应明确成员归属技术组或商务组的类别,成员只能担任一种评标类别,不能跨专业类别评标。
第六条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程序
宣读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开启商务文件、技术标文件,并当众宣读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或委托代表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评分内容
序号 |
评分项口 |
分项分数 |
1 |
投标报价 |
80 |
2 |
商务标 |
4 |
3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
16 |
合计 |
100 |
(三)评委评分
评标委员会分商务组和技术组两个部分进行工作。上述第1、2项得分由商务组评委评审打分。第3项得分由技术组评委评审打分。各项得分取该项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各项得分累加为总得分。
(四)分项评分规则
1、投标报价(本项满分为80分)。
2、最高控制价:设定本招标项口最高控制价为A,最迟在截标前5天公布。
3、投标有效报价范围:最高控制价A的100%(含)~88%(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在此范围之外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基准价B按招标最高控制价A值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计算。计算公式为:B=A×(1-K)。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O%~12%。具体招标工程项目可根据预算造价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在本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选择确定,但K的取值区间的幅度应不小于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值在开标前当众抽取确定,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5、评标价为通过商务、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式:
投标报价得分=80-[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
注: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1%扣Q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1%扣2Q分。Q值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投标报价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商务标的响应性评审
1、商务组评委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商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做出明确结论时,则由全体评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不合格的原因在评标报告中说明。
(六)商务标的评审
商务标满分4分:
1、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得2分,每缺一处,扣0.3分,最高扣2分。
2、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盖章,证号齐全得0.5分。无资格章、证号,得O分。
3、投标文件资料未出现涂改或插字修改,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填写符合要求得0.5分,出现涂改或插字修改后加盖校正章每处扣0.1分;未加盖校正章扣0.2分;内容顺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0.5分。
4、施工管理机构设置
投标单位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等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班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专业配套,满足下程需要得1分,不满足要求的得O分。
(七)技术标的评审
技术标满分为1 6分。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内容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进行评审打分,其分值公布如下表。
|
技术标内容要求项目 |
分值 |
|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2 |
|
|
主要施工程序、方法 |
3 |
|
|
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
1 |
|
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
l |
||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
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
1 |
|
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 |
1 |
||
保护环境的措施 |
1 |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1 |
||
施工机械、人员劳动力安排 |
1 |
||
风、水、电系统布置,骨料、混凝土系统布置及辅助生产企业设施 |
l |
||
实施难点和对策 |
2 |
||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情况 |
1 |
||
(八)技术标评审要求
1、技术标采用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暗标式评审办法,由评标工作人员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标的正本、副本进行统一编号后,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当评委有分为商务和技术时由技术组评委负责技术标评审。
2、技术标使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封面。
3、技术标除在规定处盖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人的标记。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七条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后的得分,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高的前三名由高到低分别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最多3名)。若出现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总分相等时,确定其中评标价低者排序在前:若出现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总得分相等且评标价又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
第八条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闸述其不用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第九条 附则
(一)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术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络媒介和福建水利信息网公示。在公示期间,落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了解落标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应根据评标报告给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