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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信息时间: 2017-08-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统一出让工作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省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06111日起试行。

请各地将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厅土地利用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