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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图
【信息时间: 2018-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从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来说,对政府采购的质疑处理已经做了相当多的规定,但很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处理质疑的过程中,还是经常会出错。不少单位都未做到依法合规,因此而引发的投诉不少。为了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疑处理的办理质量,规避法律风险,在《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图中,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分为收到质疑函、资格审查、内容审查、质疑受理、质疑调查、质疑答复、结束归档七步。在流程图中,江苏省财政厅还梳理了每一步的法定要求,例如对于资格审查这一步,流程图中标注了审查的内容为:质疑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是否为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包括潜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是否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对于质疑答复这一步,在流程图中明确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对于如何去答复,也在流程图中进行了梳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1)对采购文件质疑,通过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可以继续的继续开展活动,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为了让相关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用好《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图,还对流程图中的每一个环节标记了数字符号,用于说明索引。在流程图后面,江苏省财政厅附上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说明”,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同时还附上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附件:
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说明.pdf
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