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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202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5-12-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202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省库评标专家:

提高在库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电子评标技能,保障评标工作质量,根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规〔2025〕2号)、《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3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拟组织开展省综合评标专家202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教育培训对象

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现有在库评标专家

二、年度教育培训时间

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31日(每日6:00-24:00)

年度教育培训方式

(一)教育培训与考试流程

教育培训采用评标专家个人线上自主学习模式。请评标专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https://zjk.ggzyfw.fujian.gov.cn/tspbidder),点击“培训考试”模块进入在线培训平台,在“课程”“题库”“考试”栏目中,完成2025年度教育培训课程视频学习、习题练习及考试。为保障学习流畅性,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或Edge浏览器。

(二)教育培训视频内容

1.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

2.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操作;

3.评标专家权责与廉洁执业

4.福建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操作

(三)考试内容

教育培训视频内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网络开卷形式,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题目成考卷,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与判断,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90-119分为合格,120-150分为优秀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专家的教育培训及考试情况记入评标专家电子档案,纳入年度履职考核。未完成年度教育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出库。此外,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将对次年抽取概率产生一定影响。请各位评标专家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和考试,知悉并自行承担不合格相关后果。

    2.在规定的教育培训期间,初次考试不合格的评标专家可自行补考,最多补考两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方可认定为完成本次教育培训任务。为提升考试通过率,建议评标专家先完成题库练习,充分备考后,再参与正式考试。

    3.培训时间截止后在线培训平台将自行关闭。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拥堵影响进度,请各位评标专家合理规划工作安排,尽量提前安排时间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任务。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10303;业务咨询电话:0591-88390008、88390058。

 

附件:2025年度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单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128


附件

2025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5.《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6.《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7.《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 

8.《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暂行办法》

9.《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10.《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11.《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1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

14.《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