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溪霞路69号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KJ2018-GC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溪霞路69号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综〔2017〕1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永安市大溪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43万元。对一幢三层旧楼进行维护修缮及对室外地面硬化、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维护修缮。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溪霞路69号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括项目的土建、安装施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与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4.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2.6. 设计单位: /;
2.7.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按6.79万元(投资额343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为:人民币343万元*3.3%*0.6=6.79万元)给付,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企业 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5 日至2018年 2 月 22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smggzy.sm.gov.cn/)进行网上报名。纸质标书需前往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13幢301室,联系人:小蔡,联系电话:1303080183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资料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0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投标人获取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smggzy.sm.gov.cn/)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应为建筑业企业基本账号所在银行出具的保函③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 1300 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开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14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 01 日 0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或不符合以上要求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7.4.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5.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6.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必须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若中标人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 36600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5093836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汇鑫大厦四层 ,邮编: 365000 ;
联系人: 邓 工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8656665、13950934118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监督部门名称:永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纪检室
地点: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三层
电话:0598-3853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