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巴溪两岸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巴溪东岸西门桥到永安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巴溪两岸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巴溪东岸西门桥到永安桥)(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综[2018]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巴溪河西门桥至永安桥东岸;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巴溪两岸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巴溪东岸西门桥到永安桥)占地总面积约22374㎡,主要进行休闲步道、自行车道、休憩亭廊、夜景、及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1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答疑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0.4.3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1、城市公共广场(广场工程、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2、城市供水(供水管道、小型规模):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3、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小型规模)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4、机电系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6024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J/T 13-154-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满足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永安市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4)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如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 08:30:00至2018年3月30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使用现金、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3618103,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1907086489@qq.com
电话:0598-3610995、1895096881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 、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0591-87865300、0598-382029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8-38530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8-382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