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监狱2018年度3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永安监狱2018年度3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安监狱,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永安监狱2018年度3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具体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2.5. 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性别要求:男性。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和闽建注册函[2017]205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满足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将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投标截止之日时有效。未提供有效的告知函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com/),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3.1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各县(市)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明政务[2017]39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hy/)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③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7.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依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的通知》永建[2016]157号)。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原件核验)、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厅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余同)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以为同一人);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属于年度保证金的,应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4.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hy/)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永安市大洲后26号;邮编:366000 ;
联系人:官先生;电话:0598-3607705。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邮编:366000 ;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950968819、0598-3610995。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17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建行永安支行 ;
账 号: 35001646007052505194 ;
账户名称: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598-3853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