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GCTZ永招【2020】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2020年大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明农【2019】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安市2020年大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安市大湖镇新洋、冲二、瑶田、坑源、坂头、增田、百叶车等7个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永安市2020年大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约764万元;
本项目共分3个合同标段,其中:
A标段:建设地点为新洋村、冲二村,工程量约为 222 万元;
B标段:建设地点为瑶田村、坂头村,工程量约为 272 万元;
C标段:建设地点为坑源村、增田村、百叶车村,工程量约为 27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2020年大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田间渠(沟)系、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审核后的工程概算文件;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2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3.8、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9、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或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永安市五洲小区14幢3-1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个标段300元;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资料等,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A、B、C标段的下浮率K值均为4.3%)。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永安市2020年大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2019〕30号文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8日 9 时00分,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注:各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须带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yonga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大湖镇,邮编:366015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996770 ,传真:/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五洲小区14幢3-101室,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3836686,传真:0598-3836686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008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8-3820290
监督部门: 永安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电话:0598-382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