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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信息时间: 2020-0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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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19225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50%,招标人为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新安路1299号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对原有大楼负一层控申大厅进行改扩建,形成独立完整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总面积约为352平方米,总造价约为10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 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本项目总面积约为352平方米,因此确定为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总面积约为352平方米,总造价约为102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因此确定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2254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涉密信息集成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勘查表,并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确认,作为投标文件资格组成部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④根据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⑥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⑦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28 08:00:00202057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514 17: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按明建【201930号文执行;或③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或指定公司担保保函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明建〔20203号),调整投标保函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注:①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在市住建局登记备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515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h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永安市新安路1299,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80706101,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21-304,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3833889,传真:/

联系人:小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 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0591-8786530018965312309 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

联系电话:0598-38530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8-38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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