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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新城区道路-巴溪大道白改黑工程监理
【信息时间: 2017-0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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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98080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永安市新城区道路-巴溪大道白改黑工程监理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永发综[2016]1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溪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巴溪大道(主干道)道路总长3312米,道路宽28米,白改黑改造面积92736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可提供参考样本) 

2.4. 监理期限: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必须到位;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 50 %计取。本工程的监理费基价招标时暂按2500万元计取,计算的监理费为28万元。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为准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服务费视为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另支付(监理服务费计费额不根据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及工期等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造价增减风险及其他风险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为监理服务费用报价的基础实行总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  0  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不要求)。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  0  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要求)。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必须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若中标人未提供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11.  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com/),以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22 日至20178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湖滨路616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还应于2017  8  22 0900分至2017  8  28 1700分,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 打开。

4.3. 纸质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份售价200,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9417时00分之前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0.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2)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500 1646 0070 5956 5656-013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9 5 15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投标时间截止后,拒绝接受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

7.1.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电子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单位还须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总监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5. 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6. 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完整一致性;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运行,其投标将被拒绝

7.7.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7.8.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sm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永安市    邮编:366000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598-36631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湖滨路616号三楼,邮编: 366000

 电话: 0598-8076620、0598-8067017             

 联系人:   杨工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8385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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