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洪田镇文川溪贵湖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编号:E3504810401100160001),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洪田镇人民政府”;现修改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