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 2024 年06月17日下午 15时30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4年06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永安市巴溪洛溪洪田段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编号:E3504810401100168001
招标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798.1819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设计4处(下村3处、湍石村1处)。亲水平台1处,下河台阶3处。新建护岸建设长度1356.2m,亲水平台1处,面积1679m㎡。新建排涝涵管6处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2、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5.61%,K1=5.51%,K2=6.02%,d=0.8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唐筱华(组长)、刘莲英、林先荣、陈丽敏、许静
3.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港鑫建设有限公司 |
1.投标人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违反了投标需知第八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1.14款;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小江”与实际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王需宣”不符。 |
2 |
福建省城圳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投标报价条款。 |
4. 评委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排序不分先后)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福建省水投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7483655.00 |
周捷鹏 闽1352021202200999 |
2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7448812.00 |
王巧艺 闽1352015201514634 |
3 |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7433245.00 |
黄振涵 闽2352020202105627 |
4 |
福建恒泰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11162.00 |
吴雄晖 闽2352019201907122 |
5 |
福建省昌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406558.00 |
王云峰 闽2352011201136728 |
5. 定标委员会投票结果及理由
本项目经定标委员会对对入围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名投票,投票结果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得票数 |
福建恒泰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11162.00 |
吴雄晖 闽2352019201907122 |
4 |
福建省水投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7483655.00 |
周捷鹏 闽1352021202200999 |
1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7448812.00 |
王巧艺 闽1352015201514634 |
于定标工作时间开始未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视为主动弃权。 |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7433245.00 |
黄振涵 闽2352020202105627 |
于定标工作时间开始未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视为主动弃权。 |
福建省昌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406558.00 |
王云峰 闽2352011201136728 |
于定标工作时间开始未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视为主动弃权。 |
中标候选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福建恒泰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票数: 4票;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推荐理由:经定标委员会评审,福建恒泰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均为最优,总得票数为4票。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规定,确定福建恒泰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锋、吴兴聪、杨国阳、余生灶、陈海龙。
6.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9日。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文川街100号,邮编: 366023
电子邮箱: /
电话:15160631421,传真: /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邮编:366000
电话:13159211721
联系人:张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水利局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二号楼
联系电话:0598-3632435
日期: 2024 年0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