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9〕60号),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预算编制等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比选选定中介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
2.招标项目名称: 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
3.招标项目地址:永安市贡川镇;
4.拟建工程投资额: 4000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建筑面积14927.98平方米,建设4幢单层排架结构厂房,及相关配套值班室、园区道路、室外雨污管网、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否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
1、施工、监理招标(监理招标不另计费);
2、工程预算编制。
三、中介服务费:
1、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总投资4000万元为基数,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基准价为[6.55+(4000-1000)*0.35%]=17.05万元,结合市场行情,招标代理费按标准取费40%计取,即17.05*40%=6.82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造价4000万元作为调整基数,最终招标代理费以施工中标价作相应调整,招标代理费最高不超过6.8万元。(监理招标代理费用不另计)
2、预算编制费: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闽价[2002]房457号),以总投资4000万元为基数,本工程造价咨询费基准价为4000*4‰=16万元;造价咨询费按标准取费50%计取,即16*50%=8万元。本项目造价咨询费以4000万元作为调整基数,最终造价咨询费以财政局财审中心预算审核价作相应调整,造价咨询费最高不超过8万元。
四、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1、依法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经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确认并在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报备审核通过的本地、永安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2、预算编制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建工程专业),预算编制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有资格报名。
五、惩戒失信要求:
参与比选公司(含分公司)、参与比选人员(含公司法人、分公司负责人、委托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查询存在失信情形,取消中选和候选资格,取消在永安市参加中介比选资格。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参加的中介机构代理人请于比选当天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按比选公告时间截止前现场签到,参加比选;
2.报名地址: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 ;
3.报名联系人:吴文虎、陈美清;联系话: 0598-3833616;
4.招标人单位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附楼2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060127220 。
七、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
3.监督部门: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八、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签到、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社保缴纳凭证按比选公告时间截止前现场签到,参加比选;未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报名签到的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各中介机构按报名顺序摸球确定顺序号。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按以下办法公开随机抽取1家中选中介机构,2家顺位候选中介机构。
至比选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中介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出具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中选的中介机构按照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中介服务代理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按顺位确定另一家候选中介机构为新的中标中介机构,并报本招标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永安市中介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九、中选的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本比选公告一式贰份,一份交中介服务中心,一份业主保留存档。
招标人: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