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科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部分货物的政府采购工作;同时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其他部门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
2、组织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3、负责提供鉴证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反馈。
4、负责受理供应商询问或书面质疑,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5、负责政府采购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采购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报表。
6、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