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田县 > 政务公开 > 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信息时间: 2025-08-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资料登记制度

1.公车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并统一管理。

2.公车档案应完整,内容包括车辆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和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3.公车的年检、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使用制度

1.办公室是公车的主管科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司机在接到办公室调度后出车。

2.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坚持以大事急事先用、小事缓用的车辆安排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公务需要用车时,提前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核实后填派车单。办事人员填写用车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办公室统一安排司机出车。严禁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实行车辆入库停放制度。出车完毕,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司机不得随意动车。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实行专人管理,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

2.公车需要维修的,报办公室备案,由主要领导审批,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3.公车维修保养后,要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4.公车管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5.加油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