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城区排水防涝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中心城区和北部片区1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城区排水防涝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中心城区和北部片区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本次招标部分848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华兴镇、石牌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部分改造大田县城区排水管网约18公里;改造雨水篦约594个;排洪沟治理2293平方米。配套建设路面修复等工程。本次招标部分项目概算投资约为84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7万元,预备费4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城区排水防涝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中心城区和北部片区1标段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详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要求将BIM技术运用到施工图设计中;②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将BIM技术运用到施工过程中,形成施工阶段BIM,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提交BIM成果;③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④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约为8000万元(以后续上网发布的数据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2026年2月15日前应完成总体工程量的20%;各单项工程开始工作及完成工作的时间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25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8: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电子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8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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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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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4-2号二楼, |
邮编:3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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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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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9069800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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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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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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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101室, |
邮编:3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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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dtmh202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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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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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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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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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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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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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8-722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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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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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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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8-7302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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