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大田县华兴乡华安至京口(华安村路口至仙水头段)公路改建工程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华兴乡华安至京口(华安村路口至仙水头段)公路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大田县华兴镇。
2.2 招标项目规模:路线总长0.35公里,项目起点位于华安路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仙水头,终点桩号K0+353.98,工程造价约1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大田县华兴乡华安至京口(华安村路口至仙水头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投资规模约14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标志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或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405300元, 发包价126477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4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4 条第 2 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5月 31日至 2019年 06 月 04 日,每日 09 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均溪镇政府国土资源所五楼持本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06月11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8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7.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06 月 12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村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139509330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田县均溪镇政府国土资源所五楼
联系人: 郑女士
电 话: 0598-7269661
监督单位: 大田县华兴镇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8-7229968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指定帐户: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账 号: 35001647507052504764
2019年 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