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大田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以田水移函[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移民后期扶助资金和自筹 ,招标人为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湖美乡高才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在高才村开展开展村容改造升级建设,建设休闲景观、配套休闲设施建设、安装路灯等,总造价989132元(含暂列金5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8540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湖美乡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在高才村开展开展村容改造升级建设,建设休闲景观、配套休闲设施建设、安装路灯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913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田建综[2021]4号文规定投标人须进入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建筑市政行业)候选名册(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9 月 16 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9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⑥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地址: 大田县湖美乡湖美街1号
电话: 15359086099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建山路191-6号3楼
电话: 0598-7268800
联系人: 小陈
监督部门:大田县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 0755 664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