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大田县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大田县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编号为E3504010030000225(招标编号)的大田县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水规计[2017]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田县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大田县桃源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2552万元;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552万;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阶段工程勘测];
2.6 勘察设计阶段:大田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约5.0km,工程估算投资约2552万元;招标内容为地质勘察、外业测量、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纸质报批稿时,必须同时提交Word和CAD格式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提交纸质施工图时,必须同时提交CAD格式电子版)、后续设计服务(包括竣工航拍影像制作)等工作进行招标。;
2.7 勘察设计内容:大田新桥河西安段河道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约5.0km,工程估算投资约2552万元;招标内容为地质勘察、外业测量、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纸质报批稿时,必须同时提交Word和CAD格式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提交纸质施工图时,必须同时提交CAD格式电子版)、后续设计服务(包括竣工航拍影像制作)等工作进行招标。;
2.8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要求:①、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若有设计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河道治理或城市防洪)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及等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要求(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详见招标文件设置要求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30日 17:00:00前,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smggzy.sm.gov.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26日 09:00:00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smggzy.sm.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8 勘察/设计费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设计费金额为912600元。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smggzy.sm.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肖秀杰地 址:大田县桃源镇桃源街1号
电子邮箱:ty7382210@163.com
联系人:肖秀杰
办公电话:0598-7382210
传 真:0598-7382210
移动电话:0598-7382210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丹地 址:福建省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1幢2层
电子邮箱:fjmhs@qq.com
联系人:陈工
办公电话:0598-5669932
传 真:0598-5669933
移动电话:0598-5669932
监督单位:大田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8-7222063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