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灌溉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JY招[2022]DT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灌溉渠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灌溉渠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灌溉渠改造工程;总投资543005元(其中暂列金200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注册地在大田县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被列入福建省、三明市或大田县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执行期间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1 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30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4-1号或者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路2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其它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05 日下午 15 时00 分,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路2号七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605692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4-1号
联系人:小朱
联系电话:18259837775
监督部门: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7438026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1710010010000051854(晋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