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一期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和村自筹 ,招标人为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一期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森林公园步道一期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36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林技术规程》、《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同时种植成活率、施工质量和苗木规格合格率100%为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 号文);或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职能部门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专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按(闽建风景[2008]6号)要求可以不提供;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 28 日17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的银行保函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支行,不包括银行的分理处、储蓄所)。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6万元 。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35001647507052504764
帐 号: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民委员会 ;
地 址: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 ,
联系人及电话: 陈先生 13507585701 13950917970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建山路191号四楼,邮编:366100
电话:0598-7268800 ,联系人: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