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DT招[2018]012 号
1.招标条件
大田县原汽车站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三期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田县原汽车站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规模13442.403平方米建、构筑物的拆除及建筑垃圾等清运;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拆除面积13442.403平方米,自建房、凤凰宾馆和环宇修理厂等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及建筑垃圾等清运(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4招标工程最高控制价:机械拆除23.5元/平方米,人工拆除43元/平方米(机械拆除或人工拆除的面积和位置由招标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均已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废料和垃圾等必须清理出场)并平整至地面标高,并经招标人、项目指挥部共同验收确认通过,经验收因施工原因达不到质量“合格”等级标准所造成返工的费用或不能交付使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和承担一切后果。
2.7技术标准和要求:
①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通知后进入已搬迁房屋拆除门、窗及附属物;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环保和建设等上级部门有更高要求的需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②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工地的安全警示、施工人员安全设备配套、高层建筑时的围护等工作。
③本项目拆除工作应将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拆平,并将拆下的建筑物材料以及垃圾全部清运出拆除现场。具体要求如下: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等拆除清理,并将拆迁场地平整至地面标高;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除外)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或清运出现场;在建筑物拆除结束后及时将所有废料、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④拆除过程中要保证不因本工程的施工而影响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
⑤拆除整个过程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要严格按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执行。
⑥在项目旧房拆除与渣土清运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省、市和大田县的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防尘防噪、定点卸渣等工作。
⑦建筑垃圾卸倒必须服从县城管大队监管并备案。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承担过采用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拆除高度为15米以上建筑物、构筑物3座及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其它图纸材料另计,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投标截止期: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
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仟元人民币;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及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1 7100 1001 00000 5185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须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即以人工拆除及机械拆除费用的下浮率方式进行,两者必须相同,下浮率最高者中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
联系电话:13605995571 0598-7333769
联 系 人:连先生、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赤岩山路53号三楼(名门酒店边);
联系电话:18605982125;
联 系 人: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