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二期)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二期)设备采购及运营项目。
2.2. 招标主要货物及服务: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运营。
2.3. 招标采购主要货物、服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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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项号 |
项目名称 |
运营期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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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 |
/ |
1批 |
详见“第三章”供货要求 |
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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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 |
52个月 |
处理量约100吨/日 |
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
82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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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运营期约4年4个月(52个月)(预计起始时间暂定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实际正常运营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1日,与一期运营期同时截止)。 ②运营费用采用固定单价(82元/吨)。合同期内单价除不可抗力外均不做调整。 ③二期渗滤液进水处理量应在确保第一条生产线满负荷运行(日处理进水渗滤液50T)的前提下,方由新上生产线(日处理进水渗滤液100T)开机运营,运营费按实际处理量结算,不设保底处理量。 ④在运营期内,中标人至少应对主机膜组件及相关配件的做一次更新。并应由招标人组织验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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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运营期为暂定年限,进液量为暂定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2.4.质量标准:所有设备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①最终出水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排放标准。②合格出水率需达70%及以上。
2.5.设备交货使用期:渗滤液处理设备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达安装现场,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提请验收。
2.6.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交货。
2.7.交货地点: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陈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内。
2.8.运营规模:渗滤液处理量约100吨/日(进液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维护、运营、服务。
3.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三个月内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三个月内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拟派出的运营设备维护人员至少一名应具备机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三个月内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项目”是指从2016年1月1日以来已成功运行的日处理渗滤液≥100T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需提供①采购(运营)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②渗滤液经处理达到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的第三方(带CMA标识)水质检测报告。
3.7.投标人应提供最新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最新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材料,最新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货物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预报名联系人:范工、吴工,预报名联系电话: 0598-7226272 /133 6506 0652;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设计图纸及电子文档、资料等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银行保函原件(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datia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 6015 50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98-7226272 /133 6506 0652 联系人:张工、吴工
投标事宜咨询电话:133 6506 0652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hhc3240@163.com
监督部门: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 0698 0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