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华第一中心幼儿园门口及华麟通道附属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如下几家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中建骏业(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虬盛建筑有限公司、福建创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盛达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百亨景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太华第一中心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操场混凝土硬化硬厚度15CM面积为459.8平方米、小红砖铺设2619.05平方米、KO-K135道路混凝土硬化厚度18CM面积为987.85平方米、K135-K224.8道路混凝土硬化厚度10CM面积为269.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太华第一中心幼儿园门口及华麟通道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40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5月20 日至2019年5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建山路68号(好多多三楼)采用 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19年6 月 4日09时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4 日09时00
分。递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太华中心小学
地址: 大田县太华镇
电话: 13459813457 ;联系人: 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建山路68号(好多多三楼)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98-7339433/18060156058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监督部门:大田县教育局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598--722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