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梅山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
投标邀请书
受到业主单位邀请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梅山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大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大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梅山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60.961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0961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否则评标委员将否决其投标;(2)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规定,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则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不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3)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5)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7)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4 月 21 日08 时 00 分 00秒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法定节假日不休)到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6号2单元103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5月05 日 9: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2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5月 05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前30分钟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 大田县 ,邮编: 366100
电话: 18759892579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6号2单元103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17350559558
联系人:吴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电话: 180659718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