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大石段高洲防汛便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环闽明招〔2019〕D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大石段高洲防汛便桥工程已由闽发改农业[2013]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三明市大田县。
2.2项目的规模: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大石段高洲防汛便桥工程,桥梁中心桩号为K0+024.5,桥梁总长(含两桥台)49m,上部结构采用3×13m后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简支结构形式,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柱式墩,桥面连续,边板外侧设置挡块,6.25m:5.25米(行车道) +2×0.5米(防撞墙)=6.25米。造价约 1246658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闽江上游防洪二期大石段高洲防汛便桥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5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_2—2008),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注册资本金大于或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20%。
(5) 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16修订),在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5年度信用等级C、D级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5其他要求: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执行;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如需核对企业资质信息的,应当通过监管平台查询,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可通过监管平台的 “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鉴于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即可登记,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简易评标法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 月 26日至2019年5月 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田县均溪镇玉山路15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7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
提交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出具。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会在“三明市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网址:www.smggzy.cn/smwz/datia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3号 ,
电 话: 13850803652 ,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田县均溪镇玉山路15号,邮编:366100
电 话:13656911089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17100100100000518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