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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湖美乡岬才村大才洋至深潭仔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田县湖美乡岬才村大才洋至深潭仔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9]D022

开标时间:201911250900

所属行业: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移民扶持基金(不足部分由岬才村自筹)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项目规模:道路硬化约10200m2,含排水沟、圆管涵等施工;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报名时间:20191114日至201911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所属地区:三明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湖美乡岬才村大才洋至深潭仔道路硬化工程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移民扶持基金(不足部分由岬才村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湖美乡岬才村大才洋至深潭仔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硬化约10200m2,含排水沟、圆管涵等施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湖美乡岬才村大才洋至深潭仔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35565(含暂列金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14201911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根据田政办〔201952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本县建筑业企业优先承接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大田县单项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市政工程施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并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的,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参与投标的数量少于20家时,大田县建筑业企业直接全部入围。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参与投标的数量多于20家时,从大田县建筑业企业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19112509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5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50900

分。递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  

地址:   大田县湖美乡

电话:  138 6050 1269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

电子邮箱: hhc3240@163.com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98-7226272 /133 138 05291   联系人:范工、张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监督部门:大田县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 0755 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