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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村古民居(永兴堂、福兴堂、隆兴堂、福兴堂(澄江))修缮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建国村古民居(永兴堂、福兴堂、隆兴堂、福兴堂(澄江))修缮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国村古民居(永兴堂、福兴堂、隆兴堂、福兴堂(澄江))修缮保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民委员会村会议纪要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中国传统村落补助,招标人为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70467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国村古民居(永兴堂、福兴堂、隆兴堂、福兴堂(澄江))修缮保护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467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9 12  17 0830分至2019 12 23  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下午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8号二楼)采用  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明建〔201930]规定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银行保函: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或营业地在三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保证金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2300900,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7楼)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签字领回。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建设镇建国村民委员会,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60969566,传真:/

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一幢2,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648460018@qq.com

电话:0598-5669932,传真:0598-5669933

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

联系电话:0598-72222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7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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