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P(田)【2021】0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华兴镇横洋新村二期高边坡挡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田县华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益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华兴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田县华兴镇横洋新村二期高边坡挡墙工程,工程投资规模158.47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华兴镇横洋新村二期高边坡挡墙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投资规模158.472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室外总体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58.4729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58.4729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8472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田建综[2021]4号文规定,要求投标人为三明市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建筑市政行业)候选名册内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3.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6月30日至2021 年 07月05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日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福建益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5层),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0598-7225003/15859887532】采用记名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请务必于2021年07月13日12:00前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出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均无效,并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开户名: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 9030 7100 1001 00000 30066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田县华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075631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益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5层,邮编: 366100
电话:0598-7225003/15859887532 传真:/ 联系人: 小郑
监督机构:大田县华兴镇招标监督服务中心;
电话:15959782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