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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水尾桥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06-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水尾桥梁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水尾桥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编号闽晟田招【2018009,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 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公路(或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桥采用单孔15m石拱桥,全长33.23米。下部结构桥台采用M10浆砌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C20埋石砼;上部构造桥面采用C30防水钢筋砼,净宽5.5米双向车道。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8033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2.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3.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3.1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80604日至2018 0608日(双休、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 30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发包价=63951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621日下午17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须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2 900分前,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梅山镇长津村村民委员会,邮编: /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5 1598 4663  

 

招标代理机构: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3楼(梅列工商联大厦)  

邮编: 365000    

电话: 180 2080 6966  

联系人: 范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大田县支行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008 3789 8980 0100 01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98-7302869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电话:0598-730286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8750837325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