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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奇韬镇东佳村道路塌方修复工程(K6+100处)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2019-0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田县奇韬镇东佳村道路塌方修复工程(K6+100处)

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大田县奇韬镇东佳村道路塌方修复工程(K6+100处)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按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本县建筑企业优先承接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田政办[2019]52号文件执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公路资质:

1、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专业 ,注册建造师等级:  二级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 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相关专业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可由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兼任)

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 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可由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兼任)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注:新成立企业、人员变更等不足6个月的按规定提供实际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未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现更改为: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按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本县建筑企业优先承接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田政办[2019]52号文件执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公路资质:

1、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专业 ,注册建造师等级:  二级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 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相关专业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应提交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可由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兼任)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注:新成立企业、人员变更等不足6个月的按规定提供实际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未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大田县奇韬镇东佳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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