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4250401100196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更正为: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二、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
表(简易评标法)”: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
现更正为:施工员:施工员1人;其他人员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变。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招标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