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屏山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4250401100195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4.1中:☑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元人民币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元人民币。
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大田县屏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百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