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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毓秀路与兴田路交叉口交通电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书
【信息时间: 2021-10-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明建招[2021]DY58号

 收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大田县毓秀路与兴田路交叉口交通电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根据对贵公司的了解,拟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招投标事项通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毓秀路与兴田路交叉口交通电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田县毓秀路与兴田路交叉口交通电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资金来源:自筹

2.3. 招标主要货物(范围):交通电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采购主要货物范围一览表: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预算书

合同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及型号

单位

台套)

数量

含税最高控制限价

备注

控制中心接入

1

88.5万元

含配件管件等

交叉路口信号控制系统

1

1

信号控制系统

1

2

闯红灯/卡口自动记录系统

1

3

土建及辅材

1

4

网络链路(3年)

1

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增值税发票

1

特别说明:中标人只有在完成全系统安装测试并无偿做好与当地警方或110系统的接入工作后。方可提请招标人进行验收。

注:投标人应对上述合同包一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质量要求:所有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标准等均必须符合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 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书起20个日历天内将全部货物达指定地点,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检测并提请验收。

2.8. 交货安装地点:大田县毓秀路与兴田路交叉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提供增值税发票;

3.2. 具有能力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维护服务。

3.3.投标人应无不良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2021年10月25202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预报名联系人:吴工,预报名电话:133 6506 06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09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形式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所有保函均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6.4. 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大田岩中支行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13 8752 0104 0004 22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809时00,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原件(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8.1.开标时间: 202111月8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   邮编:366100;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0 2080 68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 ,邮编:366100;

投标事宜咨询电话: 133 6506 0652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dtmj2002@163.com 

 

监督部门: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 0698 0052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