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华畜牧兽医站站房店面及闲置房间租赁招标。
2、房屋概况及标底:
一号(含编号101、102、103、104、202、203)面积:104.3平方米,标底810元/月。
二号(含编号B101)面积11.5平方米,标底100元/月。
三号(含编号太华街43号101、204),面积28.52平方米,标底1000元/月。
四号(含编号太华街43号102、205),面积28.52平方米,标底1000元/月。
3、出租房屋地址:太华镇兽医站办公楼(太华街43号)。
4、租赁期限: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
5、看房时间:2020年2月17日上午8:00-12:00。
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0年2月18日下午5时前,到太华镇镇村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2、投标地点:太华镇镇村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指定帐户转或存入1000元人民币,中标后1000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日返还。中标方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3天后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等有关协议。
2、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帐号:
户 名:大田县太华畜牧兽医站
帐 号:9030718010010901180822
开户行: 太华农村信用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者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并无欠外人债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9日上午10:00时。
2、评标办法:实行明标举牌方式往上投(注:以伍十元为单位。除了编号B101以十元单位),最高者中标。
六、投标人承诺: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合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按时缴纳房租费;
4、用于居住、商业批发、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酒店,卡拉OK 等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5、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联系人:
吴以金 联系电话13605962199
连光前 联系电话15859886060
肖开篡 联系电话05987396713
太华镇兽医站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