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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2020年太华镇群团村村庄绿化建设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03-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大田县2020年太华镇群团村村庄绿化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太华镇群团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项目:大田县2020年太华镇群团村村庄绿化建设。

三、地点:群团村(群团村水尾及铁锅坂)

四、承包内容及规模:

1、造林和抚育、

2、建设规模:面积10亩。每亩种植42株以上,概算栽植乔木和花灌木420株以上。

3、种植树种:红叶石楠、香樟、桂花、紫薇、天竺桂、银杏各70株。

4、苗木规格:(1)有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胸径≥3

厘米、树高≥2.5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2)无明显主干的景观

乔木树种,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

5、种植密度:片林每亩造林密度不得少于42株且分布均匀;

林带及零星植树按42株折1亩计算面积。

五、承包金额:5万元(含税)。

六、工期:造林总工期至2020331日,抚育管护工期至20221231日。

七、中标方式:按承包总价5万元,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方必须在中标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造林承包合同等有关协议,5天内须进场施工,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八、付款方式:栽植全部完工、造林成活率95%后,经当地林业站、村委会验收县林业局核实合格,一次性办理造林款(含苗款、基肥款)35000元结算并凭乙方出具税务发票付清

如造林成活率未达95%,乙方不采取补植的情况下,以地块(片)为单位按以下办法结算:验收成活率在94%-85%之间的,验收后付85%的造林款;成活率<85%的为无效造林,甲方不支付造林余款。

第一、二、三年在各次抚育完成后,经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初验收,县林业局核实合格,一次性办理抚育款(含肥料款)结算并凭乙方出具税务发票付清。

九、承包期限:3

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十二、报名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单位或承包林业工程业务的木材生产工程队,或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包含营林、栽植、造林、抚育、采伐、资源培育等)项目”】。(县内企业)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2、参加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3、每标交材料费200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

4、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注公对公转账)

户   名: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民委员会

   开 户 行:太华信用社

    银行帐号:9030718010010900629668

报名时间:202032日起至202039日下午5时止。联系人:          陈首烛    联系电话:13860520297

陈增旭              13950939986

肖开篡              05987396713

                                                            

十三、开标时间:2020310日上午9时,在太华镇村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

十四、开标地点:太华镇司法所二楼会议室。                 

 

太华镇群团村民委员会                           2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