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幸福院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幸福院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村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59708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幸福院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708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2 月 12 日至2019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到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99号5幢102(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26日 下午17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之前。递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民委员会 ,
地址: 大田县奇韬镇龙溪村 ,
电话: 13799174378 ,
联系人: 吴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99号5幢102 ,
电话: 13605997613 ,
联系人: 小陈 。
监督部门: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8-74380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
10.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30 7100 1001 00000 30066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98-730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