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济阳乡济中村路灯亮化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更正:
原招标公告大田县济阳乡济中村路灯亮化工程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
现更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在大田注册的施工单位。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答疑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答疑书面文件将在2021年2月23日公布于相关网站,请各们投标人仔细查阅。若投标人未提出疑问,我方将默认投标人知悉且对本答疑且无异议。
特此通知!
招标人:大田县济阳乡济中村民委员会
日期:2021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