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北山片区、文华片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4日09: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5年11月5日15: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北山片区、文华片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190002
3.招 标 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南京(组长)、伍玉云、施晓雄、廖荣贵、丁志凌。
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5.1.1条款,否决投标。
2.“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5.1.1条款,否决投标。
四、评委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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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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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骏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
35624544 |
陈赐煜、闽1352017201821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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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624744 |
林 烜、闽13520182020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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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5628622 |
林利、闽1352021202401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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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5609428 |
吴华熙、闽13520192021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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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557167 |
苏树江、闽123201020100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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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金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5670532 |
张怀忠、蒙115201820190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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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瑞联建设有限公司 |
35677447 |
戴清芬、闽1352018201900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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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695832 |
巫克振、闽135202020210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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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蒙建设有限公司 |
35404843 |
陈辉、闽135201720200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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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382705 |
欧阳艺勇、闽1352016201617016 |
五、定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理由:
本项目定标因素设置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答辩因素。故要求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经理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其中:福建华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瑞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且未提交定标因素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资信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名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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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得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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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骏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
35624544 |
陈赐煜、闽13520172018215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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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5609428 |
吴华熙、闽135201920210000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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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557167 |
苏树江、闽123201020100375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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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695832 |
巫克振、闽135202020210077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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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蒙建设有限公司 |
35404843 |
陈辉、闽1352017202003027 |
0 |
根据招标文件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福建立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吴华熙,证号:闽1352019202100008;
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福建立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得票数最多,确定福建立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沈立智、冯福顺、黄小兰、吴海龙、邱晓慧、黄玉珠、池新武。
六、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七、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5335019,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鑫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邮编:/
电子邮箱:fzxqsy@126.com
电话: 18059093302,传真:/
联系人:何工、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2025年11月6日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