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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详细调查与工程勘察及实施段污染底泥整治效果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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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详细调查与工程勘察及实施段污染底泥整治效果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详细调查与工程勘察及实施段污染底泥整治效果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E3504250401800642001。

3.最高限价:160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特定条件: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必须具备一项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类似环境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类似环境咨询服务指:污染底泥或污染土壤或污染水环境的环境调查或整治(治理、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服务。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9至2025-09-04,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8.投标截止

8.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9-19 08:30:0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9.2.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7楼电子开标室(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11.招标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

邮编:3661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8-7266068

12.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一楼

邮编: 366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3 6506 0652

13.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地址: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76号

联系电话:180 6579 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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