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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5-10-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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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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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5年101009:00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2025年1011日9:00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

2.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203001

3.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评标办法及定标方式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2.评标参数:K=9.44%  

3.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排序不分先后)

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部分单位:元

运营部分

1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

40753617

年固定费用为220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7.99元/立方米。

严孝彩、闽1352017201822881

2

皓耀时代(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40957044

年固定费用为225.5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8.30 元/立方米。

郑国琪、闽1352006200802899

3

恒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559035

年固定费用为224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8.10元/立方米。

王伟芳、闽1352015201514043

4

福建大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蓝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0320230

年固定费用为212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7.50元/立方米。

陈建文、闽1352017201720104

六、定标委员会定标情况

本项目经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价格因素方案因素资信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答辩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记名投票,定标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票数

工程总承包部分单位:元

运营部分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

40753617

年固定费用为220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7.99元/立方米。

严孝彩、

1352017201822881

5

皓耀时代(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中核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40957044

年固定费用为225.5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8.30 元/立方米。

郑国琪、

1352006200802899

0

恒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559035

年固定费用为224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8.10元/立方米。

王伟芳、

1352015201514043

0

福建大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蓝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磐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0320230

年固定费用为212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7.50元/立方米。

陈建文、

1352017201720104

0

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严孝彩级注册建造师(证号:1352017201822881

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部分40753617元、运营部分:年固定费用为220万元,可变费用单位价格为7.99元/立方米。

工期: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工期为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经第三方连续 7天检测合格之日止,包括设计、施工周期、调试周期),建设工期结束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总期限暂按 3年(包含试运营期),其中试运营期为 90 日历天,试运营期内中标人须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若无法在试运营期内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试运营期延长至环境保护验收合格为止,运营总期限不变,试运营期间支付运营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试运营完成后进入正式运营

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规范、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 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④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质量符合《运营合 同》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表 2、表 3 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2 特别排放限值(直接排放)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2 特别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污泥经脱水后外运处置,其泥饼含水率应小于 60%;⑤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⑥勘察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福建省、三明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并应通过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的定标因素,综合评定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最优得票数5票,排名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公示时间:2025101320251016

八、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

邮编:365300

电话:0598-8700052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01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余启泉、罗兴昌

电话:0598-828015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日期: 2025 10 13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