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砂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以明财(资环)指【2023】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333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灾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砂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有剩余沙、石、土需进行有偿化处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321404元;其中暂列金:111054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5.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增加:工程测量员 1 人;工程测量员:指的是能提供与测绘相关的职称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工种证等证明材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不要求通过系统生成,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特点要求填写,且投标人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以本条款为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以本条款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 08:30:00至2024年2月21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3月08日08: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其它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ggzy.sm.gov.cn/smwz/)、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yong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龙江路61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0576679,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先生,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85850976,传真:/
联系人: 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https://smggzy.sm.gov.cn/smwz/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电话:0598- 383241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8-382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