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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企收费清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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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
政府指导价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 |
以毎宗建设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分级计计费,2000元/宗—25000元/宗(详见附件1) |
项目受理和场所安排、交易信息服务、数据统计、专家抽取服务、档案服务、现场服务、交易保证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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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
政府指导价 |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8%—4.5%。(详见附件2) |
发布矿业权交易信息、核实矿业权资料、制作招标、拍卖和挂牌文件,拟定招标、拍卖和挂牌方案,办理交易事务,组织实施矿业权的出让、转让等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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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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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交易合同成交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费,0.07%—1.5%(详见附件3) |
对产权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条件和所提供的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形式性审核,接受委托,修订信息披露及进场交易相关材料;草拟公告、合同和竞价文件,信息披露、寻找交易对象、登记意向方、组织竞价、组织撮合签约;监督资金结算和产权交割,办理产权交易凭证。 |
《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废止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694号)取消政府指导价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市场调节价 |
三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