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第五期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华书店小区、尤溪一中小区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3〕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区(新华书店小区、尤溪一中小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 、水泥混凝土硬化、排水沟改造、机动车棚 、非机动车棚 、垃圾分类亭、宣传栏、成品桌椅、健身器材 、雨水管网、污水管网 、铺设电力通信管线、增加消防设施、室外照明、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第五期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华书店小区、尤溪一中小区施工监理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的监理及收集整理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61.2万元。
2.5.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含税包干计取,不予调整。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7.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合同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不增加服务费用)。
2.8.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 日至2023年10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标联系人:小陈,电话:13015680231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JH[2023]011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5:00,提交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同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youxi/)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城区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3层)
邮 编: 365100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825975985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92号309室
联系人: 吴工 钟工
电 话: 0598-8290938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
联系电话:0598-6305195。